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深圳  >  深税联发[1994]33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深税联发[1994]33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09-29 深税联发[1994]33号 我要评论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深税联发[1994]33号

全文有效

各分局、稽查大队: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粤国税发[1994]30号《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严格专用发票的领、用、存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打击和遏制利用发票偷税骗税的行为,堵塞税收漏洞,保证我市今年税收征收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