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05-0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广东省和深圳市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按照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市前海管理局组织对《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进行了修订,并报我局审查。现将《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6月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当前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86室(邮政编码: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ouhh@sf.sz.gov.cn。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2019年5月7日
附件: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