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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上线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上线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1.12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自2019年11月10日起上线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仅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下同)的纳税人,可在各办税大厅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按照原有渠道和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票软件和增值税电子发票OFD阅读器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纳税人使用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有疑问可咨询12366或各办税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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