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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简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局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简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10 10: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推行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现将《国家税务局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简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关注“西藏税务”微信公众号查看《国家税务局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简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将意见建议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纸质邮件等方式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参与方式:

1.传真:0891-6834104

2.电子邮箱:xzswzcfgc@126.com

3.纸质寄送地址: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邮编:850000。信封上请注明简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期限征求意见

附件1:国家税务局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简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简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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