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高新”不能掉以轻心
2018年09月28日中国税务报 版次:12作者:本报记者 覃韦英曌 通讯员 黄跃文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公开信息统计,2009年5月31日~2018年9月26日,已经有约460家企业以取消、撤销或者终止的方式,失去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专家提醒已经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切不可掉以轻心。
通过认定不可掉以轻心
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施志群向记者介绍了一个因纳税评估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案例。2017年2月,北京T公司被认定管理机构取消了其2013年~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2013年~2015年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300万元及滞纳金99万元。原来,2015年,T公司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原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在2017年对T公司开展纳税评估时,发现该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可能存在瑕疵,于是联合其他部门进行复核。最终,T公司不仅失去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还被要求补税及缴纳滞纳金,损失惨重。
对此,施志群表示,许多高新技术企业错误地认为,只要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就可以高枕无忧地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一系列好处了。其实,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只是第一步,后续管理仍不能掉以轻心。
大连高新区税务局税政科科长李静楠向记者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并非永久有效,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也存在被取消的可能。
按照规定,科技、财政和税务等高新技术企业管理部门,会采取随机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被取消。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将对企业产生负面的影响。奥迪特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邓江红向记者介绍,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将被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而且该企业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邓江红表示,如果企业被判定为虚假申报,不仅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甚至可能面临滞纳金等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也将影响企业的后续经营。
重新认定不是“走个过场”
施志群向记者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企业需办理重新认定。从2018年的认定情况来看,许多高新技术企业没能通过重新认定,主要还是对相关程序不够重视。“有些企业人员认为办理重新认定只是‘走个过场’,因一时大意失去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施志群说。
施志群表示,高新技术企业办理重新认定,需要提交的资料复杂多样,同时,由于之前已经办理并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对应资料间的逻辑连续性也必须保证,否则,重新认定很可能失败。
此外,企业提交的资料不够准确,只注重形式上满足相关条件,也有可能导致其重新认定不被通过。据施志群介绍,某企业存在多项技术转化应用于同一个产品的情况,由于对申报资料中的细节不够关注,没有及时点明技术与产品的关联性和逻辑性,被认定管理机构认定为资料准确性不足,最终,该企业没有通过重新认定。
不仅如此,施志群还提示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被取消。
日常管理还需严格有效
究其根本,企业还需从日常管理上着手,加强自身管控,防止因日常管理不规范,而失去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据邓江红介绍,高新技术企业B公司职工人数33人,其中科技人员29人。由于对日常管理不够重视,B公司财务人员直接将29名科技人员一个会计年度的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全部计入了该企业当年的研发费用。在提交资料后,B公司受到了研发费用归集的依据、研发费用与研发活动的关联性等方面的质疑。
邓江红提示高新技术企业,要重视内部的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不要抱着为了通过重新认定的心理,而特意“制定”或“修改”相关制度,应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完善管理体系,形成一套系统性、有操作性、符合企业实际、能帮助企业持续发展的制度和体系,从内而外真正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以研发费用的核算管理为例,邓江红建议,企业应在现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核算制度,将研发费用按单个项目进行归集,并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同时,研发费用与研发活动的关联性要强,其归集要有清晰的依据。比如,根据实际参与研发活动的科技人员的分工,区分专门科技人员及辅助研发人员,编制科技人员工时比例分配表,结合科技人员的考勤或工作记录等辅助材料,证明研发费用归集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