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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常见大企业纳税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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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大企业纳税服务产品

2022年11月11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8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雨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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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设立专门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以来,各级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部门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聚焦大企业的特征和需求,创新了一系列个性化服务产品。目前,常见的大企业纳税服务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

1.税收事先裁定。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对一项或一系列预期未来行动或交易的结果予以裁定,并作出具有一定程度约束力的解释或说明,即为税收事先裁定。这项服务产品的核心,在于解决税法适用不确定和税法执行不一致问题。

2.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税收遵从协议是荷兰、澳大利亚等国在探索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一个成功经验。我国在引入这项服务产品的过程中,加入“合作”二字,体现出税企之间的合作关系。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是税企双方在平等自愿、互信合作的基础上,基于税法遵从的共同目标,通过协议条款约定税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解决机制。基于大企业跨区域经营的特征,各地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部门从机制体制建设入手,系统解决大企业面临的跨区域涉税问题。比如,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部门联合制定京津冀大企业跨区域协调服务工作机制。

4.集团整体税收遵从评价。对于组织机构复杂、成员企业众多的大企业集团,如何开展全面、客观的税收遵从评价一直以来是个难题。大企业集团整体税法遵从度情况又直接关系到税务部门对其如何开展差异化服务和管理,是签订税企遵从合作协议等工作的重要基础。对此,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广西、青海、云南、深圳等地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部门,已经开展了集团整体税收遵从评价的试点。

5.共建税务内控体系。引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对企业规范税务行为、防范税务风险、降低纳税成本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这方面,江苏无锡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部门首创“企业主导,税务引导”的税企共建模式,先后帮助小天鹅电器、威孚集团等30多户大企业健全税务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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