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问题
留言时间:2020-05-13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承包的场地转租给他人 开专票税率是多少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场地转租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行为。
如贵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9%;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