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
留言时间:2020-05-13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在新冠状病毒防疫期间,2020年3月份开具的普通发票,3月份没有及时作废,怎么办。是否可能跟增值税专票一样在1个月内完成开具红字发票冲。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您提供的信息不完全,不能帮助您准确判定,建议提供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从事的具体业务内容,1-2月份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等信息,以便为您准确答复。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