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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子女继承房屋遗产转卖

子女继承房屋遗产转卖

留言时间:2020-05-1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领导:

  请问下,1.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房屋,子女变卖他人需要交哪些税?交多少?

2.子女是否能够直接代办变卖已故父母的房屋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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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继承房产之后进行销售按照购买房产进行处理。

   销售方: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三项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三项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缴纳,增值税免征三项附加税费也免征。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销售房产可以享受上述政策。

   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二手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20%。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转让二手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合理费用:本次缴纳的附加税、维修基金、工本费、银行利息)

   房地产销售涉及的税费及优惠较多,建议您具体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2.子女是否能够直接代办变卖已故父母的房屋,建议向房屋管理等部门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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