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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没有在公司申报工资薪金,他们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

09-29 我要评论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1-21

咨询对象 北京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你好,请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的股东取得的火车票或者是飞机票的行程单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补充说明: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没有在公司申报工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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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1-22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您好,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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