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北京  >  北京市税务局: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否需要剔除增值税的不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北京市税务局: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否需要剔除增值税的不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否需要剔除增值税的不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留言时间:2020-05-27

咨询对象

北京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否需要剔除增值税的不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其他类型的合同在缴纳印花税时是否也需要剔除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5-28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如为北京市纳税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金额。若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若合同所载金额为含税金额的,以含税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