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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转出,是否需要调整加计抵减额?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转出,是否需要调整加计抵减额?

发布时间:2020-12-15 10: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答: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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