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留言时间:2021-02-02
纳税人所属地
北京
问题内容
自用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
2021-02-03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