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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2021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季报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2021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季报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发布时间:2021-03-15 10: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季报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填报说明规定:三、(三)8.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本年累计金额。当本表第3+4-5-6-7行≤0时,本行=0。

按照现有企业所得税申报规则,企业完成2020年年度纳税申报后,可以在一季度季报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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