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1-03-26 09: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尊敬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单位:
2021年度已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单位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请您携带贵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复印件)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3月23日
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局服务窗口咨询电话:89150404
市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局服务窗口咨询电话:8915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