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北京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纳税人操作电子税务局提醒事项(二)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纳税人操作电子税务局提醒事项(二)

09-29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纳税人操作电子税务局提醒事项(二)

发布时间:2019-03-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纳税人操作电子税务局提醒事项(一)

  1.纳税人查询当期应申报信息时,可以通过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模块查看当期申报信息。

  2.税务登记变更时,需注意不同纳税人需要进入不同的变更登记模块。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选择适用模块进行变更操作。

  3.建议纳税人使用IE9以上版本浏览器或360极速版浏览器兼容模式访问网页版电子税务局,避免因浏览器兼容性导致无法正常登录系统。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