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留言时间:2020-04-10
咨询对象
北京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单位是一家房产测绘单位,年销售额在300-400万元左右,但是去年十一月份把一部分企业的欠账票据开了导致超过了500万元,主管税务机关给我们认定成了一般纳税人,但是我们根本没有任何的抵扣项目,交税(适用税率6%)却增加了一倍,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适用简易征收或者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4-13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测绘服务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属于研发和技术服务。
请参阅《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的规定:“十二、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二十六)项中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目前一般纳税人无法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