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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可以享受暂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吗?

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可以享受暂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吗?

发布时间:2020-07-27 10: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咨询时间

2020-07-26

答复时间

2020-07-27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可以享受暂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吗?

答复内容

可以。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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