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时应当减除费用800元还是20%?
发布时间:2020-09-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咨询时间 |
2020-09-05 |
答复时间 |
2020-09-07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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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
大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时应当减除费用800元还是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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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答: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选择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税的,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因此,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收入额时,应当减除费用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