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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付给境外的国外堆场或目的地的海运、装缷及陆运、拖车等费用,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付给境外的国外堆场或目的地的海运、装缷及陆运、拖车等费用,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留言时间:2019-06-25

纳税人所属地

广西

问题内容

付给境外的国外堆场或目的地的海运、装缷及陆运、拖车等费用,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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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6-28

答复内容

广西税务12366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若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771-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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