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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固定资产拆旧问题

09-30 固定资产拆旧问题 我要评论

固定资产拆旧问题

留言时间:2019-06-29

纳税人所属地

广西

问题内容

个人独资运输企业,以老板名字购运输车。请问:1这些运输车可以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拆旧吗?2,如果入固定资产,以什么方式入?

附件

p3aiha.jpg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01

答复内容

广西税务12366答复:您好!

1.财会〔2006〕3号-4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抱歉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涉税解答,建议您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

若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771-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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