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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催告书》送达公告(陆川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催告书》送达公告(陆川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6-04 08:4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陆川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XXX59429684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桂税四稽强催〔2021〕7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钦州市北部湾北大道53号

电话:0777-3693106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桂税四稽强催〔202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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