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退税后附加税费如何处理?
广西税务12366 2022-05-17 17:38 发表于广西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是否有影响呢?对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及《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已予明确。
01、享受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有什么影响?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依据中扣除。
02、什么时候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额?
对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额的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允许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额。
03、如当期未扣除完,后期还能继续扣除吗?
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