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保留为D级的,可以申请修复纳税信用吗?
发布时间:2022-06-06 09:12 来源:广西税务12366
咨询时间
2022-06-01
答复时间
2022-06-03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上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保留为D级的,可以申请修复纳税信用吗?
答复内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一)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二)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三)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四)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五)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