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河南  >  河南省税务局:残疾人个人所得税需不需要备案?

河南省税务局:残疾人个人所得税需不需要备案?

09-29 我要评论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需不需要备案?

留言时间:2019-12-10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已经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经上传了信息,需不需要在去税务部门备案?

附件 微信图片_20191210140116.jpg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根据《河南省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规定,5.3.5.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事项类别】网上办理:是 优惠类型:减免税备案……四、【附报资料】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居民身份证;3.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证明材料。

   因此,请您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涉税事宜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