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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是管理员,发票违规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是管理员,发票违规吗

留言时间:2021-08-11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建筑服务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开票人写成管理员了,票面信息完整、正确,发票能用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1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规定,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因此,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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