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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疫情期间新车购置税缴纳

疫情期间新车购置税缴纳

留言时间:2020-03-18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年前买的车一直没有上牌缴纳购置税,快要超过60天了,请问有没有政策可以超过60天不用缴纳滞纳金?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1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六、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四、《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所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三)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规定,:(十二)拓展预约办理。全面梳理分析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情况,主动问需,主动对接。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主动提供预约服务,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办税服务厅每天要根据人员流量情况和业务紧急程度,及时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电话、微信联系沟通,提示其错峰办理,千方百计减少人员集聚。......(十四)依法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在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疫情严重地区,对缴纳车辆购置税等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疫情原因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

    五、六、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决定,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对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申报期延长后办理纳税申报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申报。......

   因此,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延期办理。另外,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henan.chinatax.gov.cn,点击首页中的“河南省电子税务局”,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其他申报”,进入“车购税申报”,完成一般车辆购置税申报及缴款业务。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可直接拨打电子税务局热线电话400-011-0088进行咨询。如您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可以拨打预约电话0372-5362201,具体涉税事宜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河南省税务局还可提供网上税务局(手机APP)、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其他方式的“非接触式”办税通道办理涉税业务,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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