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营业执照
留言时间:2020-04-23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2015年办理的营业执照,当时没有做税务登记。现在注销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要求清税证明。去税务局好几次他们又不给开,再到工商局没有清税证明他们又不给注销。不注销就要被拉黑名单,我该怎么办???
附件
4si828.jpg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 号)规定,一、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二、根据《河南省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规定,2.11.4简易注销信息反馈【一、事项类别】发起方式:信息驱动……网上办理:否……【二、业务概述】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送的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企业的相关涉税情况,对于经查询显示为以下情形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不提出异议: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过发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3.在公告期届满之日前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对于仍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在公告期届满次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因此,根据您的描述,如您办理营业执照时,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符合简易注销规定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具体办理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及工商管理部门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