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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法拍房个人所得税是否按照百分之3执行

法拍房个人所得税是否按照百分之3执行

留言时间:2020-08-22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2020年通过淘宝拍卖拍下2010年房产,已知此房产为原房主满五唯一的房产,但是原房主处于失联状态。无法现场证明此房屋为满五唯一,是否能按照根据《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145号)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2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名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三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第二条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第三条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第一条的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个人财产,对其取得所得按以下规定征税:……(二)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四、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六、纳税人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但不能提供有关税费凭证的,不得按征收率计算纳税,应当就财产原值凭证上注明的金额据实扣除,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四条规定,……(国税发〔2006〕108号)第三条所称“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是指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没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凡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的,均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规定,1.1.5.2.79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四、附报资料】1.双方当事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2.原购房发票、收据、契税完税凭证1;3.家庭唯一生活住房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4.售房合同或协议。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发〔2006〕108号属于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则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现在契税征管档案中有房屋原购买价及契税等记录的,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另外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办税流程及提供资料请参考税收业务规范的规定。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具体涉税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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