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县普通住宅标准
留言时间:2021-02-03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请问河南省濮阳县普通住宅标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2-03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省财政厅 省建设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豫地税函〔2005〕102号)规定:“二、我省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
普通住房原则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省会郑州市经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其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具体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销售价格(按建筑面积计价)不高于本市商品住宅销售平均价格在1.4倍,……其他省辖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20%),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建设厅、财政厅、省地税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意见》(豫财办农税【2005】15号)规定:“ 一、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及时公布普通住宅单套建筑面积标准,超过标准的,属于非普通住宅。未公布标准的市、县,单套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属于非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按4%的税率征收契税。
因此,濮阳县普通住宅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公布,具体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