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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单位招用临时工,支付报酬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

单位招用临时工,支付报酬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

日期:2021-03-17 10: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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