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
留言时间:2021-03-11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您好,想咨询下国际贸易运输:国内段和国外段未分开核算的话,税务局如何征收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1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三条规定,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 起点或终点在境外的运单、提单或客票所对应的各航段或路段的运输服务,属于国际运输服务。……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9》(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一)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第二条规定 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十九)属于以下情形的国际运输服务: 1.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2.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 3.以公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运输”的。 4.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 5.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公务飞行”的。 (二十)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下列应税行为: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