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第17号文件现在还可以延续使用吗
留言时间:2021-03-28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财税2018第17号文件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有关契税的问题,现在还可以延续使用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3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年第17号)规定,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该文件已执行到期。如果后续出台相关的文件,建议及时关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及官方微信,最新政策会及时发布。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