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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电动车是开机动车发票还是开普通发票

电动车是开机动车发票还是开普通发票

留言时间:2021-03-27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自税控盘升级后,公司销售的电动车,因查不到车架号,合格证编号,无法开机动车销售发票,这种情况怎么办?请老师指导一下,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0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第五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要求 (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使用计算机和税控器具开具。在尚未使用税控器具前,可暂使用计算机开具,填开时,暂不填写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和税控码内容。(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免费供机动车销售单位使用。税控器具及开票软件使用的具体规定由总局另行通知。(三)‘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在纳税人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后由开票软件自动生成;‘增值税税额’和‘不含税价’在选定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后由开票软件自动生成;‘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由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填开。(四)如发生退货的,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码及10项加密参数填开的内容要保证打印在相关栏目正中,不得压格或出格。在开票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并在废票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的规定,第二条第(三)项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三条第(一)项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纳税人端税控设备包括金税盘和税控盘(以下统称专用设备)。专用设备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发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业务对外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专用设备开具。

   据了解,本次税控盘升级是根据2021年5月1日将要试行的《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文件进行的。在公告试行前,请按照原规定开具机动车发票。基于您所描述的情形,暂无法判断是否为机动车经销企业,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进一步核实。有关开票系统的操作问题,建议您咨询开票软件技术单位,税控发票开票软件(税控盘版)技术咨询热线:河南百旺金赋电脑有限公司400-611-2366;增值税发票系统(金税盘版)技术咨询热线:河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95113。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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