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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房屋转租收入,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屋转租收入,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留言时间:2021-04-10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房屋转租收入,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13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根据《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豫税函发〔1992〕12号)规定,五、房屋多次转租,只就第一次出租时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再转租,不再征收房产税,……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屋多次转租,只就第一次出租时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再转租,不再征收房产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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