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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购买二手房,二手房购房发票是增值税票吗,由哪个单位代开

二手房购房发票

留言时间:2021-04-09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购买二手房,二手房购房发票是增值税票吗,由哪个单位代开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13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文件,……第十条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第十一条  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二手房购房发票是增值税发票,不能自开的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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