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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建制镇下辖行政村需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留言时间:2021-04-30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您好,请问建制镇下辖行政村需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0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文件,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文件规定, …… 二、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  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三、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   ……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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