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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契税缴纳是按照首套吗

契税缴纳是按照首套吗

留言时间:2021-07-06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2020年1月买的房子,2021年6月领证了,现2020年七月要交房,老公名下有房,交房之前要交契税请问交的话是属于首套吧

附件

1qb7rp.jpg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0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您申请享受契税首套优惠需要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并依据该结果进行契税税收优惠的享受。具体事宜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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