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河南  >  河南省税务局:*旅游服务*代订用车费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河南省税务局:*旅游服务*代订用车费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旅游服务*代订用车费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留言时间:2021-07-17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我司与某商旅预订平台合作,该平台向企业提供预订出行的机票/火车/住宿/用车服务;现收到该平台开具的用车服务发票:*旅游服务*代订用车费为普通发票,且备注栏并未显示差额征税字样。

   问:对方能否就 *旅游服务*代订用车费向我司开具专用发票?

附件

1发票.png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2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三十四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第三十五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七)生活服务。……3.旅游娱乐服务。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1)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附件2:……一、……(三)销售额。……8.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四、增值税发票开具……(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因此,暂不清楚您收到发票样式,旅游服务开具发票,以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差额扣除部分不得开具专票,可以开普通发票。也可选择分别开具两张发票,不体现差额征税字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