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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即征即退是否还需要提供检测证明材料?

09-29 即征即退 我要评论

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即征即退

日期:2019-08-15

来源:河南省税务局

         问:你好,根据国务院48号令,申请软件即征即退备案已经不需要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了,那么嵌入式软件申请备案是不是也同样适用这个条款呢

         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规定,……附件:1.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9软件产品、动漫软件检测证明材料,纳税人办理软件产品、动漫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时,需提供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不再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因此,如上所述,软件产品包括嵌入式软件产品,而办理软件产品、动漫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时,不再提交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需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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