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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问题

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问题

留言时间:2021-08-31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我单位是小规模企业且按季申报,请问连续12个月收入超过500万元转一般纳税人企,还是连续4个季度收入超过500万元转一般纳税人企业,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0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第八条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规定,一、《办法》第二条所称“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二、《办法》第二条所称“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若您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可参照上述文件标准,在连续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时,需按照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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