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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公司销售电梯并安装,建筑安装劳务分包是否可以差额计税?

电梯安装劳务分包是否可以差额计税

留言时间:2021-09-13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公司销售电梯并安装,建筑安装劳务分包是否可以差额计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1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规定,(三)销售额。……9.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七)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因此,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自产或者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并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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