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发票章
留言时间:2021-09-19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发票上盖了两个发票章还有效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23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因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重复加盖的发票,收票方有权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