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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税务局:土地出让金计入房产原值问题

土地出让金计入房产原值问题

留言时间:2021-11-23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老师,容积率介于0.5和1之间的用地,土地出让金是按全额计入房产原值还是按占地面额分摊计入?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郑州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1-2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根据您的描述,若您宗地容积率高于0.5,地价应全部计入房产原值。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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