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税务局:异地代开发票
来源:河南省税务局
日期:2019-11-25
问:我户籍郑州 现人在商丘 能否在商丘税务局 办理个人代开发票业务?能的话需要什么材料
答: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二节……一、代开发票范围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三、根据《河南省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规定,3.2.1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四、附报资料】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份;2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申请代开的提供);3《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其他纳税人(除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外)申请代开的提供);3经办人身份证明(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的提供);5个人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保险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个人代理人、旅游业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的出具);6房屋租赁合同(个人出租住房申请代开的提供)……3.2.2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四、附报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份(除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外需提供);2《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份(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3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申请代开的提供);4《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其他纳税人(除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外)申请代开的提供);5经办人身份证明(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的提供);6个人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保险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个人代理人、旅游业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的提供);7房屋租赁合同(个人出租住房申请代开的提供)
因此,根据以上文件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按照您的问题描述,暂不清楚您个人申请代开发票,具体提供什么业务,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做出针对性答复。如您符合上述规定发票代开情形的,并且您业务发生或经营所在地为商丘市辖区范围内,可根据自身情况携带上述规定资料到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业务。具体办理事宜建议您联系当地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