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挖掘外来线索的案源价值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2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本案是一起手段较为特殊的隐匿土地转让金、少计转让收入的偷逃税款案件。M置业公司通过佯称向子公司划转土地使用权,暗中与X投资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开发协议,并由第三方企业支付“借款”的方式,以达到隐匿土地转让收入,少缴税款的目的,布局可谓煞费苦心。
本案的线索来自于警方的一次协作调查活动,根据警方提供的重要线索和证据,税务稽查人员迅速行动,循迹追查,通过核业务、查账目、追资金,最终戳穿了企业“划转”土地的假象,依法追回了企业偷逃的巨额税款。
因此,税务稽查部门应当重视涉税案件线索管理,在线索的有效收集和充分利用方面下功夫,以及时发现、追查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应建立完善线索收集机制。应在加强部门协作的基础上,建立涵盖公安、法院、工商、金融机构等部门的线索收集网络,搭建双向信息、线索移送渠道。通过强化部门联系,定期开展案情通报、问题研讨、对策商议等活动,有针对性地交换涉税信息和案情线索。
完善线索甄别处理机制。建立案件线索信息分类分析和快速处置制度,对上级部门转(交)办、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线索,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优先处置,快查速办。对来自不同政府部门的分散的、孤立的涉税违法线索,也不应忽视,应发挥案源审议委员会作用,定期对不同部门获取的涉税线索分析研判,根据来源渠道、反映内容、情况性质等实施“可查性”分析,实现对有价值案件线索的精准筛选和有效利用。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