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我在广东省开了一家小公司,受疫情影响,公司负担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发布日期:2020-02-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第一条规定,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