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华人因虚开发票、收入不入账引“纠纷”
日期:2020年03月09日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国税网
这是一起涉外民事商事案件,案件当事人刘增友、卢新峰、林金松均为天华公司股东。其中当事人陈思举、卢新峰均为美国公民。在天华公司经营期间,卢新峰等人通过虚开发票、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导致天华公司损失共计人民币100662256元。天华公司控股股东卢新峰作为美籍华人,极有可能随时出境,可能会给天华公司利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为此,刘增友诉请判令卢新峰、林金松、陈思举返还天华公司100662256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