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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12 月份将购置一台价值100 万元的生产设备,符合享受此次新政的条件,如果公司2022 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形成了亏损,该项固定资产

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12 月份将购置一台价值100 万元的生产设备,符合享受此次新政的条件,如果公司2022 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形成了亏损,该项固定资产的加计扣除金额没有扣完,请问以后年度还能继续扣除吗?

成文日期:2022-9-27 国家税务总局

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12 月份将购置一台价值100 万元的生产设备,符合享受此次新政的条件,如果公司2022 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形成了亏损,该项固定资产的加计扣除金额没有扣完,请问以后年度还能继续扣除吗?

答:根据《公告》规定,企业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你公司购置生产设备选择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税前扣除不完的部分将自动增加企业亏损,在以后年度结转弥补。按照规定,你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度汇算清缴未扣除完而形成的亏损,符合条件的可在以后10 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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