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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年初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10月购进的发动机能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吗?

今年年初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10月购进的发动机能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吗?

国家税务总局  2022-11-29 08:00 发表于北京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明确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相关问答

问:我公司是一家汽车制造公司,2022年初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我公司10月20日从供应商购进一批价值2000万元的发动机,用于汽车生产销售。请问,我公司购进的这批发动机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可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但该政策中的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你公司购买的发动机属于存货,不属于固定资产,不能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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